工作人员将屋内的衣物、渔具及生活物品打包转移至安全区域
拆除前的小木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强化水域岸线的利用保护和监管,9月7日,靖州县河长办、水利局、海事局和江东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渠江河岸边一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该违法建筑系一栋新建的小木屋,位于渠阳镇马鞍村的渠江河岸,是业主专门为钓鱼而建。在木屋旁随处可见零食包装、饮料瓶等生活垃圾,而不远处便是马鞍洞电站。这不仅破坏了渠江生态环境,还对河道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先电话联系业主,告知其违建小木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开展人性化执法,将木屋内存放的衣物、渔具等物品打包转移至安全区域后才对木屋进行拆除,尽可能保证木屋板材和柱子等材料不受损。
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将拆除的板材放至一边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整个拆除工作顺利完成,此刻,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青山绿水。
靖州县水利局副局长石元和表示,“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加大对全县河域的巡查力度,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河道管理法规,维护美好的家园。”
木屋的最后一根柱子被工作人员拔起
自今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靖州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域岸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推动河湖水生态、水环境全面改善,努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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