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阳光司法和以案说法力度,2021年10月11日下午,芷江法院城郊人民法庭举行“庭审公开”活动,10余名群众受邀旁听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芷江男子杨某雇请了芷江男子舒某飞在长沙某工地做工,完工后,杨某以“暂时没钱支付工资”为由向舒某飞出具了一张欠10500元工资的欠条,并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杨某在支付了2000元工资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工资,讨要无果后,舒某飞便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苏某飞与被告杨某之间形成劳务合同法律关系,杨某应及时足额支付未支付的工资。综上,遂依法作出“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某飞工资8500元”的一审判决。
劳务合同纠纷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芷江法院将该类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民生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主动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的同时,还进一步践行了阳光司法。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如遭遇拖欠工资的情形,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到当地劳动监察等部门进行反映,不要忍气吞声,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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