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新的行政复议体制施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依法狠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复议为民促和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此期间,我县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7件,直接纠错7件,极大地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畅通受理渠道。坚持“高效便民”原则,积极拓宽行政相对人维权渠道,坚决做到“来电必接、来信必看、来访必理、有问必答、有件必收”。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均做到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全,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二是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对复议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理论学习,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断地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真正提高办案能力。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执法主体、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实施程序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是发挥调解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力求高效、和谐化解行政争议。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及时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有效沟通平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多样化调解方法和技巧,将行政争议“大事化小”,尽可能地从矛盾根源妥善化解纠纷,确保案结事了。
四是加强“府院”联动。2021年以来,我县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建立工作联络群的方式畅通了与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渠道,弥补以往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工作阻碍,形成了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与审判职能相互支持、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包容格局,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打牢了基础。
下一步,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将继续以深化改革为目标,以方式方法创新为突破,持续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走深走实,为实现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力打造“一堡五高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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