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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交警集中警示曝光交通安全隐患和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怀化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3-16 11:03:20

为有效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春季攻势”行动,怀化公安交警对高风险运输企业、终生禁驾人员、高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曝光。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辰溪县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根据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2023年1月辰溪县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情况如下:一、机动车隐患。企业机动车中有59辆车未检验、17辆车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占比、逾期未报废车辆占比指标高于同类型企业全国平均水平。二、驾驶人隐患。驾驶证记分9分至11分1人。三、机动车违法、事故情况。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企业机动车共有违法行为(不含警告处罚)13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4起(逾期未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4起)。近三月违法总量指标高于同类型企业全国平均水平。

终生禁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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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路段

通道县 G209 线 3061km+400m -500m 处,此处临水临崖,路侧安全护栏不全,交警部门已在此处设置临时设施,摆放了警示提示标牌、锥筒等反光标识,车辆通过时注意观察道路通行情况,遇前方来车时注意减速慢行。

事故多发路段

麻阳县 x023 县道 k10+150m-260m 处,此处为 Y 形路口,发生多起事故,道路建设部门已在此处增设了警示标牌,减速标志、减速带等,车辆经过时需提前减速,次道车辆通过时注意停车观察,主动礼让主道车辆优先通过。

典型案例一:车门不是“任意门” 拒绝“开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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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6日,唐某驾驶车牌号为湘NM***8的小型客车,沿洪江市黔城镇芙蓉大道行驶至洪江市黔城镇芙蓉大道洪江市芙蓉路与雪峰大道交叉路口300米(金洲宾馆路段)在停车位内打开车门时,由于没有仔细观察后方行人而贸然开门,导致行人车门与行人唐某铨发生碰撞倒地受伤。经交警调查认定,小车驾驶人唐伟开门时疏于观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故当事人唐某负全部责任。

典型案例二:斑马线上不礼让,撞翻老人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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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当事人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事发地段时,与停在路边未关车门的湘NC***A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小轿车驾驶人欧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例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然责任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欧某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怀化交警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春季攻势”行动开展路巡路检,加强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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