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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村民自治”让乡村换“新颜”

作者:邓惠玲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04-25 10:15:57

自2021年,我市创新以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相融合的具有洪江特色的“一核四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了以“一核四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蓝图,这一举措让人们感受到推行“村民自治”带来的可喜变化。



下坪村积极作为,成立以乡贤理事会等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利用乡贤的威望和带动作用,推动村民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与垃圾分类减量,着力解决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难题。



龙船塘瑶族乡翁朗溪村建立“爱乡会”服务联络群,鼓励乡贤列席村民代表大会,围绕乡村建设、“五治(治垃圾、治水、治厕、治房、治风)”等建言献策,还积极参与村级改路、改水、改厕、改电等。3月30日晚,仅1个小时募捐乡贤基金近1.8万元。



洗马乡岩背后村凭借网格化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村规民约对村民的约束作用形成“网格分区集体打扫+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新模式,结合“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约”出人居环境新风尚。

黔城镇长坡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黄榜”作用,每月开展卫生评比活动,群众全员参与,村内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观,该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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