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稿
怀化普法网>本地新闻

【怀小稻人社微课第十四期】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哪些事项?

作者: 来源:怀化人社 发布日期:2023-04-26 17:07:31


640


每天向您问候

分享一条人社实用小知识



640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最近面试了一家公司,准备和他们签合同。但是我没有经验,怕踩坑,所以想问问,签劳动合同应该要有哪些内容?

本期提问来自网友“大尾巴”

怀小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以上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您对有社保办理、就业创业、人事招聘、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存有困惑,欢迎各位读者关注“怀化人社”微信公众号踊跃留言提问,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进行回复,您的提问可能就是“怀小稻”老师下期的授课内容哦!更多政策解答,敬请关注!


本地新闻更多>>
权威发布更多>>
法治讲堂更多>>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